一、项目名称: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电[2009]67号)
四、办理流程:申请 → 窗口受理 → 卫生监督所现场审查 → 审批 → 发证
五、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培训的专兼职餐饮服务管理人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餐饮服务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设施; 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工商行政机构核准单);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6、餐饮服务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管理组织人员名单; 7、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执证登记表;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